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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估价

发布时间:2020-06-17 12:06:31

海关估价

  经海关审查可以确定的完税价格,也称为中国海关估定价格。佛山物流公司在当今的电子商务时代,全球物流产业有了新的发展趋势。现代物流服务的核心目标是在物流全过程中以最小的综合成本来满足顾客的需求。大件运输一般是指大设备的运输配送。大件是在重量、体积上占有优势的物品,在运具上,大件物品有严格要求,不是一般的运输车辆可以完成运输的,需要用到特殊的运输工具来完成。超限设备(货物)是指装载轮廓尺寸超过车辆限界标准;超重设备(货物)是指车辆总重量对桥梁的作用超过设计活载。整车物流包装是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面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进出口贸易货物的价格经货主(或申报人)向海关企业申报后,海关需按本国产品关税政策法令明确规定的内容方面进行分析审查,确定或估定其完税价格。

货物在国际贸易在不同的海关估价的形式,以及以什么价格基础价格,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规定,进口货物的基础上,最常用的是CIF的估值;一些国家使用FOB产地价格或出口价格上涨,一些国家利用市场价格进口,给出的价格......军官进口国,或同时使用多个价格。

  作为企业估价理论依据的价格不等于是完税价格,需要学生根据不同国家的估价规定时间进行分析审查和调整后才能规定为完税价格。由于世界各国海关估价规定的内容不一,有些自己国家发展可以充分利用估价提高中国进口商品关税,形成税率以外的一种产品进口限制的非关税壁垒。因此,国际上要求有一个没有统一的估价规定,并为此做了很大努力。

目前,主要的国际海关估价条款是关于执行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7条的协定,也称为新的估价条例,另一个是布鲁塞尔估价定义。 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期间,最惠国待遇协定和安排小组召集了参与各方的海关专家进行了多次非正式磋商,并起草了一份关于执行《关贸总协定》海关估价守则第七条的协定案文,内容涉及海关当局有理由怀疑进口商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