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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货运事故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20-04-26 08:14:04

? 1.编制记录。佛山物流公司在当今的电子商务时代,全球物流产业有了新的发展趋势。现代物流服务的核心目标是在物流全过程中以最小的综合成本来满足顾客的需求。大件运输一般是指大设备的运输配送。大件是在重量、体积上占有优势的物品,在运具上,大件物品有严格要求,不是一般的运输车辆可以完成运输的,需要用到特殊的运输工具来完成。超限设备(货物)是指装载轮廓尺寸超过车辆限界标准;超重设备(货物)是指车辆总重量对桥梁的作用超过设计活载。珠三角物流公司从原材料的采购开始,便要求有相应的物流活动,将所采购的原材料到位,否则,整个生产过程便成了无米之炊;在生产的各工艺流程之间,也需要原材料、半成品的物流过程,实现生产的流动性。就整个生产过程而言,实际上就是系列化的物流活动。合理化的物流,通过降低运输费用而降低成本,通过优化库存结构而减少资金占压,通过强化管理进而提高效率等方面的作用,使得有效达到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

在运输过程中,货物需要证明公路与托运人或收货人之间的责任(包括承运人的保管和交付的交付),应在当天当天按批次编制记录。

(一)发生货物灭失、货物差异、无票、无货物、误运、误送等,应当编制货运记录。

(2)如果货物在货物过程中需要更换或安排,且货物本身没有遭受损失等情况,如果需要证明责任,则应编制一份普通记录。

(三)按数量、质量发运的货物包装完好。当件数一致,重量不足或过大时,不编制货运记录,只在货运单上注明。

2.意外检查或识别。

当货物损坏或部分丢失,无法确定损坏的原因和程度时,承运人应在交货前与收货人联系,检查或邀请鉴定人进行鉴定,并根据每份货运记录进行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应在评估书中说明,并由事后负责人负责。

三。处理违法事故或者危及运输安全的。

在运输过程中违反政府法令或危及运输安全的,承运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如果货物名称不符合运单的说明,如果危险货物由其他产品名称托运,则应当向当地政府铁路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说明办理。

(二)货物重量超过所用货车允许载重量的,应当更换或者部分卸下货车。对于卸下的货物,装卸站应编制货运记录,并根据记录将货物送回装卸站。到达站应按规定清点运输费用和违约金。但是,当卸下的货物运输困难,不易清点件数时,电报报告站应将处理措施通知托运人。自始发站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未收到答复的,按不可交付处理。

(3)发现装载货物在坠落时,货物的倒塌或重量、泄漏、泄漏和运输安全的危险,除有关单位外,还应进行安排和更换。包装件的更换、布置或修理费用应由处理站填写,并连同运输单一起交付至收货人。

(4)如果承运人无法处理案件,应通知托运人或收货人。

  4.其他事故的处理。

(1)如货物是在期限届满后15天后交付的,或当新鲜货物仍不能在车站交付时,车站应编制一份货物记录,以便在同一天交付给收货人。货物在赔偿前到达的,车站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办理交货手续,并向收货人收回货物记录。

(2)承运人须拟备一份货运纪录,以将该等货品运送至适当的车站,并因承运人的责任而将该等货品交付收货人。